
就在大同市民沉浸在“爆竹声中一岁除”的欢乐中时正规配资之家,湖北宜城的悲剧以一种惨烈的方式提醒着我们:烟花爆竹永远是危险物品,哪怕是小小的零售店,一旦发生爆燃,就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。
据新华社报道,这起事故过火面积仅100余平方米,却造成了12人死亡。应急管理部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迅速派出督导组赶赴现场,指导救援处置和事故调查。这一方面暴露了在烟花爆竹销售、储存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,另一方面也警示我们:政策可以“限放”,但安全风险不会因为政策的善意而自动消失。
这起事故给所有正在享受“限放”政策的我们泼了一盆冷水。它告诉我们,如果只有政策的放开,而没有市民安全意识的配套升级;如果只有燃放的热闹,而没有对规则的敬畏,那么喜庆的烟花很可能变成灾难的火种。在大同,虽然相关部门已经启动了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,严查无证运输、非法超量储存等行为,但再严密的监管也织不出覆盖每一个角落的安全网。真正的安全,最终要落实到每一个购买烟花的市民、每一个陪同孩子的家长、每一个在阳台围观的路人身上。
宜城的12条生命,不应该只是新闻里的数字。它们应当成为刻在每个市民心里的警示牌:当您拿起打火机走向导火索时,您手中握着的不仅是年味,还有对公共安全的责任。
好政策需要好配合:从“我被管”到“我自觉”是文明的成人礼
大同的“限放”新政,实质上是一份政府与市民之间的“文明契约”。政府在这份契约中承诺:不再简单粗暴地禁止,而是通过精细化管理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,同时提供集中燃放点、强化巡查执法、保障应急救援。而市民在这份契约中需要承诺的是:在享受权利的同时,必须履行不损害他人、不危害公共安全的义务。
这种“双向奔赴”,正是公共意识培育的绝佳契机。
过去在“禁放”时期,市民是被动的服从者,规矩是悬在头顶的罚则。而在“限放”时期,市民成为了主动的参与者,规矩变成了需要内化于心的公共默契。这种转变的意义在于,它让每一个社会成员意识到:良好的公共秩序不是政府“管”出来的,而是大家“做”出来的。
具体到大同的现实中,这意味着:在规定的时间燃放,是对他人休息权利的尊重;团圆节固然热闹,但凌晨时分肆意鸣放,考验的是邻里之间的体谅。在指定的区域燃放,是对公共安全的负责;不去文瀛湖生态公园等禁放区,不在楼道阳台、人员密集场所“图一时痛快”,体现的是对规则的敬畏。不放A、B级等违规产品,是对法律的遵守;未成年人在监护人陪同下燃放,是对生命的呵护 。
这些看似微小的行为选择正规配资之家,汇聚起来就是一座城市的文明水位。正如宁武县在落实“禁改限”政策中采取的“四全”举措那样,安全宣传教育要覆盖到“不漏一户、不落一人”。但这种覆盖的最终目的,不是让市民记住罚则有严厉,而是让市民明白守规矩有多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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